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還有孩子如何分割?
一、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還有孩子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子女撫養權的分割應當堅持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夫妻離婚時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在司法實踐中,應當由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法的認定後進行處理,並按照照顧女方和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分割處理,如果雙方無法進行協調解決的,則必須由司法判決來進行處理。
-
房產加名字離婚分割是怎樣的
一、房產加名字離婚分割是怎樣的1、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
-
結婚後一方的婚前房產拆遷款以及用拆遷賠償買的房是共同財產嗎
現在離婚很多時候都涉及到了房子的問題,對於離婚房子財產分割大家都清楚一下,但是還有一種大家肯定還不知道,就是婚前個人房子,婚後房子拆遷,離婚後是否是共同財產還不清楚,那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吧!一人婚前財產婚後拆遷,買房登記在夫妻名下,房產為夫妻共同所有。...
-
子女可以和父母分家產嗎?
按照正常的生活軌跡,子女過了法定結婚年齡後,都要開始成家立業,組建自己的小家庭,這時就需要更多的家庭獨處空間。如果還需要跟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居住在一起的話,對生活會造成許多的不便,也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因此,子女多半會選擇與原生家庭分開居住,那麼這個時...
-
結婚後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結婚後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當然了,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