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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割?

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割?

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割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的並且房產登記在貸款人名下的,婚後共同承擔還貸行為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在規定中起到了減少矛盾的作用,畢竟很多離婚官司中因為房產鬧得不可開交的不在少數。

貸款買房分為好幾種:一種是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的;婚前父母出資買房並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婚前雙方共同出資並且聲明屬於共同財產的,且婚後共同承擔房貸的。

下面來詳細説明這三種情況的區別:

第一種,婚前一方貸款買房的並且房產登記在貸款人名下的,婚後共同承擔還貸行為的。房產雖然在婚姻關係期內有共同還貸的行為,但是依舊不影響一開始的主要貸款人是誰。也就是房產僅屬於婚前購買者,對於婚姻內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行為,房產歸屬房應在離婚時補償共同償還貸款時期的費用,並且房屋在增值的情況下也要適當補償增值的收益。

第二種,父母出首付買房並且登記在出資父母子女名下的產權房,也僅屬於出資父母子女一人名下,雖然也是小兩口婚後共同償還貸款,但是與第一條一樣,房產歸屬人應在離婚時補償女方在婚姻關係期內的還貸金額以及房產增值收益。

最後一種,婚前共同貸款並且以共同財產之名買房。這就是婚姻共同財產,在採取分割時應當公平公正,協商分配如何處理。協商不下去有爭議的情況下在法院訴訟審理時,根據男女平等的情況下一人一半。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如果是婚內貸款那麼在離婚的時候雙方都要承擔這部分貸款費用,所以對於貸款房在離婚分割的時候,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則來進行的,當然可以約定將房產過户給一方,而相應的就要支付給一方房產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