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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離婚賠償依據和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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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離婚賠償依據和條件是什麼?

婚姻是一輩子慎重的一件事,但如果雙方實在不合適還是會面臨離婚的,而懷孕離婚也是大有人在的,假如碰到懷孕離婚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懷孕離婚賠償是怎麼計算的?本站對這個問題做了相關的介紹,請繼續閲讀。

一、懷孕離婚的需要達到的條件是什麼?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懷孕離婚損害賠償的依據是什麼?

1、房產你可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分割。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為了充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利,並照顧在家庭生活中處於弱勢的一方當事人的利益,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財產分配按下列原則處理:夫妻之間對財產的協議優先;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照顧付出較多方。簡單説,離婚時分配財產,雙方有約定的根據約定分配;沒有約定的,夫妻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共同財產平等分配;另外需要照顧若干利益。

3、2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撫養,撫養費結合對方經濟收入的20%-30%。

總的來説,離婚和結婚一樣,都是一件需要慎重決定的事情,一旦決定離婚,就要從各方面來保證自己的利益,無論是孩子的撫養權還是房產等等,這點對爭取懷孕離婚賠償的女性來説很重要,畢竟只有儘可能的保證自己的利益,才能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如果在生活上遇到了其他的一些法律問題,也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來做相關的諮詢,希望我們可以幫到您。

標籤:賠償 離婚 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