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在懷孕期間離婚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離婚1.2W

一、在懷孕期間離婚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在懷孕期間離婚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賠償或補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願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給予補償的條件

(一)女方懷孕系婚後與他人通姦所致;(是因為女方有自己的過錯;是因為這時已經不存在婦女的身心都處於比較虛弱的狀態的情況;是因為這時女方已經不是處於弱勢地位,相反,男方處在弱勢地位;是綜合雙方情況,最好地保護弱者利益的結果。)

(二)女方小產後,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三、懷孕期間女方離婚的補償

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賠償的多少,不是因為在懷孕期間還是不在。 賠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願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對特定期間內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殊保護。這是因為,在上述期間內婦女的身心都處於比較虛弱的狀態,如果在此期間內男方提出離婚,對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兒、嬰兒的健康都將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所以,法律對該期間內男方的起訴權作了限制。但是此規定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在有以下情況,男方也是允許離婚的。

離婚時公民的自由,但法律上也明確了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目的在於對女方的保護,但涉及到具體的犯罪事實情況,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不存在離婚過錯的情況下,是不存在離婚賠償的説法的。

標籤:懷孕 離婚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