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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離婚女方是否能得到更多賠償?

離婚1.41W

懷孕期間離婚女方是否能得到更多賠償?

懷孕期間離婚女方是否能得到更多賠償?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一年或終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若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應該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之內。

2、在離婚時,房產可以根據相關法律進行分割,比如:在婚前,一方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兩人共同財產還貸,該房產登記在首付方名下的,那麼,在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商處理。若不能達成協議的話,法院可以將房產叛給登記一方,未歸還的貸款由登記一方完成。雙方婚後共同的還貸部分或房產增值部分,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是夫妻雙方所擁有的權利,但是在離婚時女方還在懷孕期間那麼作為孩子都是會由女方所得,但具體的也要看孩子生下來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讓孩子可以得到更好的教育和更好的生活,這樣才能處理好雙方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