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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過户契税需要交納嗎?

離婚財產過户契税需要交納嗎?

一、離婚財產過户契税需要交納嗎?

離婚財產過户契税是不需要交納的,因離婚房屋產權發生變化的免收住房轉讓税費。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

當夫妻雙方協商,將共有房屋歸屬一方所有,或經法院判決歸為一方所有時,如房屋產權證原先為夫妻雙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須將雙方的名字變成一方的名字,或從一方的名字變更為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過户。夫妻之間離婚的時候,當夫妻將共有的房產過户到一方名下,如果操作得當,是不用交納營業税、契税和個人所得税的。

二、離婚財產過户契税需要交納司法解釋

根據(國税函[1999]391號)文件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

根據財税[2009]111號)文件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涉及到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權暫免徵收營業税:根據財税[2009]78號)文件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時,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對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放棄,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税。

離婚財產過户雖然涉及到財產權的轉移,但並不能認定為一方獲取了財產收益,而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財產贈予,顯然不符合商業上的財產轉移行為,因此是不需要交納契税等商業税種的,在司法實踐中,離婚財產時的分割一般需要由雙方協商一致來決定,如固定資產的分配可以採取一方得所有權一方得錢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