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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集體合同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集體合同對人的法律效力(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全體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二)集體合同的時間效力(集體合同的時問效力是指集體合同從什麼時間開始發生效力,什麼時間終止其效力);
(三)集體合同的空間效力(集體合同對空間的效力是指集體合同規定的對於哪些地域、哪些從事同一產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所具有的約束力)。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