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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經營合同糾紛效力有效嗎?

一、掛靠經營合同糾紛效力有效嗎?

掛靠經營合同糾紛效力有效嗎?

無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掛靠合同無效。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係的內容有着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範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合同的糾紛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爭議;合同文字語言理解不一致之爭議;合同是否已按約履行之爭議;合同違約責任應當由何方承擔及承擔多少之爭議;合同是否可能單方解除之爭議。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後,理想的狀態是當事人各自分別按照合同規定之內容完成應履行之義務,直至合同圓滿終止。在實踐中,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既有合同當事人主觀的原因,也有情勢變遷方面的客觀原因。導致合同在簽訂之後的履行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或大或小的糾紛。

沒有任何糾紛,合同即履行完畢的情況是不多見的。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對於合同糾紛,有些當事人協商加以解決,有些卻協商不了,就可能會使一方當事人訴諸仲裁或訴訟,一旦糾紛得不到解決,就會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二、民事合同無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協議書,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間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為:協議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是在雙方都自願的前提下籤訂,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協議所具備的格式、內容、項目齊全,經雙方簽字確認,且雙方都沒有欺騙的行為,代理人代理手續合法。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經常會遇到經營合同的簽訂的,此時我們如果是作為經營者的,一定要注意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的內容條款的書寫等問題的處理,更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自身的合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