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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有哪些注意事項

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有哪些注意事項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確認開發商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合同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規定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得不到法律保護。
第二,確認開發商制定的格式條款是否公平。對於商品房預售的一般情況,開發商通常會制定針對大多數購房人都適用的格式條款,作為將來與購房人簽訂預售合同的依據。
第三,明確約定房屋交付條件和遲延交房的違約責任。開發商遲延交房的責任主要分為遲延交房的違約金、賠償金和購房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兩個層次。
第四,明確約定抵押權的處理方式。
第五,明確面積誤差的處理結算辦法。
第六,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