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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合同的訂立有的人是採取傳真的方式進行的,這大大節省了當事人之前簽訂合同所花費的時間。但是需要注意,用傳真簽訂合同也是存在法律風險的,那到底傳真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傳真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一、傳真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為提供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很多企業喜歡用傳真方式簽訂各類合同,但是,用傳真方式簽訂合同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風險,最近看到的一起案件,就是因為使用傳真方式簽訂合同,從而造成敗訴,因此,應當引起企業的注意。

1、部分企業使用的傳真紙為熱敏感應紙,該紙張上的字跡會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漸模糊和消失,將來發生糾紛時,無法證明當時所簽訂的合同內容。

2、傳真件屬於電子證據,不能作為原始證據和直接證據使用,不能直接證明有關事實,法院無法直接採信,必須與其他證據向結合才能證明有關事實。因此,企業應當保留送貨單、提貨單等其他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3、如採用傳真件簽訂合同的,應當及時補籤書面的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保留合同的原件。

4、另外,雙方應當及時對賬,確定每個月、季度、半年、一年的交易金額,欠款金額等,防止出現賬目混亂,對方賴賬的情況。如有對賬單,即使將來起訴也會比較順利,避免提供送貨單等證明欠款金額的證據,降低訴訟風險,提供訴訟效率。

二、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應注意什麼

1、避免合同修改帶來新的法律風險。合同簽訂時,評審其商務和技術要件、文本條款等,不存在法律風險或法律風險可控,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協商變更合同主體和修改合同內容,卻可能產生新的法律風險,所以企業必須有效控制和規範合同修改程序,將合同修改與合同簽訂同樣對待,避免合同修改帶來新的法律風險。

2、強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風險管理。為細化或進一步明確合同條款,不少合同在簽訂之時或之後再籤附件。而合同附件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往往與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普遍存在主文認真、附件隨意的現象,造成了法律風險隱患,因此要強化其管理。

3、量化考核法律事務部門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工作。在定崗定員定職責的基礎上,必須強化考核法律事務部門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合理設置量化考核指標,確保和督促法律事務部門認真、紮實地進入合同管理環節。

4、建立合同法律風險動態管理機制。企業所面臨的合同法律風險不可能一成不變。隨着企業外部法律環境、企業戰略策略、業務範圍的不斷變化,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種類、性質、影響範圍和表現形式也在不斷變化;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法律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也會出現波動。合同法律風險的變化決定了其風險防範機制也應該是動態高速的。要根據企業以往實踐中已經發生的合同法律風險進行歸納整理,確定風險偏好、風險點,並適時預測可能發生的風險點,不斷進行高速完善,使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防範和管理切合企業自身實際,符合企業不同時期的發展需要。

5、培養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再好的制度設計、流程設置,如果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僅僅精研法律,而沒有熟練掌握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也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要做到與業務部門和人員關係融洽並被認可,從而發揮潛移默化的作用,必須營造與公司其它管理人員的相同語境和溝通平台,深入瞭解業務,培養商務頭腦和全局觀,從業務人員的角度看問題,切忌長篇大論來解釋為什麼不能做之類的法律問題,而是及時迴應,清晰簡明地交換意見,積極尋求合法可行的解決方案,在合法合規性與商業目標之間尋求平衡,切忌單純規避風險而坐失商業機遇。

6、建立專門的合同法律風險提示預警制度。企業法律事務機構通過專業眼光發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可能導致潛在的法律風險,可通過《公司管理法律建議書》提出完善管理、化解風險的措施;在參與具體合同的審查時,應盡到審慎審查之義務,充分預見法律風險,及時起草《法律意見書》予以提示;遇國家法律法規調整、新法實施、新政出台等,可能給企業帶來新的合同法律風險時,應及時提交《公司運營法律風險提示書》,做到有備無患。如此一整套專門的法律風險提示預警制度,可將預見到的風險及時提示出來,通過風險轉嫁等方式來化解。

經過了上文的分析介紹後,我們知道傳真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哪些了。雖然採取傳真的方式訂立合同有一定的好處,但各位千萬不要忘了這種形式所帶來的風險,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導致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