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質押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質押合同於雙方簽字或雙方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時生效。質押合同生效不等於質權的設立。在交付質物的時候,質權設立。
法律依據是《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一十二條: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簡單而言,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但質權於轉移質物之時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條 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第四百三十條 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四百三十一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造成出質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百三十二條 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請求提前清償債務並返還質押財產。
-
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
-
委託合同法律規定
第三百九十六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定義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第三百九十七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委託範圍】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第三百九十八條自...
-
效力待定合同不追認有效嗎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1.效力待定合同已經成立,其效力不確定,它既非有效,也非無效,而是處於懸而未決的不確定狀態之中,既不同於有效合同,也不同於無效合同...
-
律師代寫協議有效嗎
律師代寫協議有效的。協議是否有效和由誰代寫是沒有直接的關係的,主要看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存在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以及簽訂協議的雙方是否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內容合同,意思真實,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律師代寫在內容能保證完備併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