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根據《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五條和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質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物權法生效後,除合同有約定外,自合同依法成立時生效。
所以,質押合同於雙方簽字或雙方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時生效。質押合同生效不等於質權的設立。在交付質物的時候,質權設立。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
合作協議要怎麼寫才有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要寫一份有效的合夥協議,要包括下面的內容:1、所有合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和身份證號碼。2、合夥的宗旨、合夥企業的名稱、合夥企業經營項目和範圍、具體...
-
變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實質性變更嗎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條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民法...
-
什麼情況買賣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通常來説,買賣合同的成立要求僅有這樣兩個:一、是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二、是當事人關於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當事人姓名、標的和數量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如果合同不成立,則雙方在當事人姓名、合同標的和數量等三個方面有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合同可能不成...
-
土地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1、轉讓方未取得使用權證書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協議的,起訴前或者申請仲裁前轉讓方取得土地證或者有批准權的政府同意轉讓的,合同有效。2、一地多賣,合同均有效。一地多賣,屬於欺詐行為,不是無效合同,受讓方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