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成員最少2個人是不是
一、清算組成員最少2個人是不是?
清算組成員通常不少於是三人。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予以解散。
公司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
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二、清算通知與清算公告、債權登記的時限及要求是什麼?
1、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核定債權後,應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債權人。
3、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三、清算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清算通知的方式:
投資人自行清算的,可以採取兩種方式通知債權人。一方面,投資人應當在清算前1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另一方面,對於投資人無法通知的債權人,投資人應當予以公告,通過公告,請債權人申報債權。
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
公司清算公告時間,具體時間是在申請清算之後的十天內通知債權人,兩個月內應該在報紙上公告。在辦理公司清算時,清算通知要在清算開始前,投資人或者清算人以電話、信件、電報、傳真、或在報紙上發佈公告等形式通知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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