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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區別是什麼

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區別是什麼?

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區別是,法人財產是公司的,個人財產是自己的,但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混同的,股東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

第六十三條 【一人公司的債務承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法人財產權的內容有哪些?

1、法人有接受全體投資人投資財產的權利。

2、法人有將接受的投資財產登記在法人名下的權利。

3、有以法人的名義經營該財產的權利。

4、有以接受的投資財產和法人的日後積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財產承擔法人民事責任的權利。

三、法人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

3、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社會組織。

4、法人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社會組織。

四、法人類型有哪些?

1、營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2、非營利法人: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3、特別法人: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五、法人需要登記的事項有哪些?

(一)名稱;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註冊資本;

(五)公司類型;

(六)經營範圍;

(七)營業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綜上所述,法人財產跟個人財產之間沒有什麼可比性,比如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已經按照約定完成了相應的出資義務,且股東也沒有做出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於公司的債務不能用股東個人財產去清償,應當由公司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