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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司合併的直接推力有哪些

企業合併的主要原因如下:
1、消除競爭
收購競爭對手使企業對於市場取得更廣泛的控制的。這正是各國管理飢關嚴格監管收購的原因。這些法規可以抑制任何的工業可能出現的壟斷,並限制任何工業中特大經營者的權力。管理部門對可能導致壟斷行為的主要收購的審批.顯然是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旨在壟斷的收購的。
2、擴大經營規模
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的途徑:一是內部擴展,就是利用企業自由資金和渠道,通過研製和開發新產品,購置新設備,或者對原有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等方式來擴大生產經營規模。二是外部擴展,就是通過企業兼併等方式來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增強競爭實力。
3、分散經營風險
分散企業的產品和市場的範圍,公司的整體的經營風險就可減少了。這有利於承擔與新產品及新市場有關的更大的風險。特別是在核心的業務有很高的經營風險時侯,減低風險往往就是多元化經營的一大動機。如果一個特殊的行業處於跌落的狀況,就必需要找一個替代的業務。這隻能通過多元化來的。
4、實現增長
通過公司內部的努力來實現增長的方式可描繪成內部或有機增長。而通過合併則是另一種實現增長的方法。與其耗費資源強行的拓展新市場,不如將資探用於購買這個市場現有的公司。
這是外部增長,即用收購取得增長的。如果單純為增長而增長的,則就是沒有任何的價值。增長的價值在於獲得經濟的利益,通過收鈎來實現增長,必須創造出協同優勢。
法律依據《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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