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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公司合併的種類有哪些

一、按規定公司合併的種類有哪些?

按規定公司合併的種類有哪些

(一)根據合併前企業的市場關係可以分為水平合併、垂直合併和混合合併。

1、水平合併(也稱橫向合併)。

合併企業的雙方或多方原來屬於同一個行業,生產同類產品。

2、垂直合併(也稱縱向合併)。

合併企業的雙方或多方之間有原料生產、供應和加工及銷售的關係,分處於生產和流通過程的不同階段。垂直合併是大企業全面控制原料、生產、銷售的各個環節,建立垂直結合控制體系的基本手段。

3、混合合併。

同時發生水平合併和垂直合併,或者合併雙方或多方是屬於沒有關聯關係產業的企業。 後一種合併,常常發生在某個行業的企業試圖進入利潤率較高的另一個行業時,常與企業的多角化戰略相聯繫。

(二)根據按照法律形式可以分為吸收合併、新設合併和控股合併。

1、吸收合併(也稱兼併)。

吸收合併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併成一家企業,其中一家企業將另一家企業或多家企業吸收進自己的企業,並以自己的名義繼續經營,而被吸收的企業在合併後喪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新設合併。

創立合併是指幾家企業協議合併組成一家新的企業。也就是説,經過這種形式的合併,原來的各家企業均不復存在,而由新企業經營。

3、控股合併。

控股合併指一家企業購進或取得了另一家企業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或出資證明書,且已達到控制後者經營和財務方針的持股比例的企業合併形式。

(三)根據合併的動機可以分為善意合併和惡意合併。

1、善意合併(也稱友好合並)。

善意合併是指被合併公司同意合併公司提出的合併條件並承諾給予協助,故雙方高層通過協商來決定合併的具體安排,如合併方式(以現金、股票、債券或其混合等)、合併價位、人事安排、資產處置等。 由於合併當事雙方均有合併意圖,而且對彼此之間情況較為熟悉,故此類合併成功率較高。這種方式的合併是以協議為基礎的,故又稱為“協議合併”。

2、惡意合併(也稱敵意合併或強迫接管合併)。

惡意合併是指合併企業在被合併企業管理層對其合併意圖尚不知曉或持反對態度的情況下,對被合併企業強行進行合併的行為。

(四)根據合併的支付方式可以分為現金合併和股票合併。

1、現金合併。

現金合併是指由合併方支付現金,以換取被並公司的所有權 。現金合併方式可表現為用現金購買資產及用現金購買股票。

2、股票合併。

股票合併是指合併公司採取增加發行本公司的股票達到合併目的。 可表現為股票換取資產及用股票換取股票。

通過以上資料我們看到公司合併的種類非常的多,合併公司事關重大,所以,在完成公司合併的過程當中,兩家公司有很多重要的事情需要進行接洽,提前也要商量清楚合併的方案,然後合併的種類這也是提前就能確定下來的,惡意合併公司是法律不允許的。

標籤:按規定 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