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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潤的具體分配方法有哪些?

一、公司利潤的具體分配方法

公司利潤的具體分配方法有哪些?

公司內部股權糾紛發生的原因之一,往往是因為公司有利潤,但股東之間認為分配的方法、規則不合理。探究公司股權糾紛的解決,就應意識到,利潤分配請求權是公司股東的法定權利,也是股東投資的重要目的,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記載公司利潤的分配方法。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因此,股權糾紛的各位股東,應首先查看公司章程中,關於利潤分配條款的表述,明確利潤分配的方式和規則。公司章程也是公司股權糾紛律師首先審閲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

公司法第167條規定:

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二、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嗎?

公司股權糾紛律師應查看的另一位重要文件,是公司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公司利潤表作為公司一個會計年度的經營業績的體現,可以是負數,也可以是正數。負數代表虧損,正數代表盈利。

公司在一個會計年度的利潤,在繳納企業所得税之前,如果尚有未彌補的虧損,應先用利潤彌補以前5年內的虧損。超過5年內的虧損不可以用税前利潤彌補,只能用税後利潤彌補。若彌補虧損後沒有餘額,則用提取法定公積金,更不能分配利潤。

公司虧損全部彌補完畢,公司應當提取税後利潤的10%,列為法定公積金。公積金用於彌補虧損或擴大生產規模。

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後,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提不提、提比例均由公司自己決定。

以完成以上提取後剩餘利潤,公司經股東會決議,才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向股東分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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