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交易 > 房產證

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情況有哪些?

房產證4.45K

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情況有哪些?

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情況有哪些?

1、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確權;

2、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出讓金;

3、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4、開發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5、開發企業將房屋重複銷售(未經合同備案),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6、樓盤被法院查封;

7、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8、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範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購房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9、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10、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11、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12、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着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地產證不發;

13、房屋契税尚未繳納;

14、公共維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16、個別購房者購房入住後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

17、房產證辦理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或不予辦理;

18、代辦產權的單位或人員(律師、代理公司)違規操作。

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屋,若是需要轉讓出售給他人,那麼也僅僅只是轉讓了對房屋的佔有,雙方之間也只是依靠簽訂的書面合同來保障彼此的權益,然而一旦日後產生糾紛,其實對買賣雙方而言都是很不利的。所以建議要出售房屋的話,最好是先取得房產證。若是需要購買房屋也是要購買證件齊全的房屋。

標籤:房產證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