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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出租房要交税嗎

房產税1.78W

一、出租方出租房要交税嗎

出租方出租房要交税嗎

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目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税(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税、費附加)、房產税個人所得税等三部分。

1、房產税: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其中對於將房屋出租個人居住的,凡經房管部門備案並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緩繳納房產税;

2、城鎮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出租方應繳納以下税費:

(1)房產税: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其中對於將房屋出租個人居住的,凡經房管部門備案並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緩繳納房產税;

(2)城鎮土地使用税: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鎮土地使用税開徵範圍內的,應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佔地)面積,依土地登記及適用的土地等級税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其中對符合免交房產税的個人,也免交城鎮土地使用税;

(3)營業税: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税;

(4)城鎮建設維護税:個人在繳納營業税的同時,應以繳納的營業税為依據,按使用税率繳納城市建設税。繳納人所在地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範圍內,以及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門頭溝、燕山六個區所屬街道辦事處管理範圍內的,税率為7%;納税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範圍內的,税率為5%;其餘的税率為1%;

(5)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税的同時,應按繳納營業税税額的3%繳納教育費附加;

(6)印花税:應於簽訂合同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所規定的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税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7)個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繳納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扣除20%後的應繳納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税率均按20%。

二、出租方在什麼情況下有權收回房屋?

(一)正常的情況收回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期滿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的,房主應當延長租賃期限。未約定租賃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允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責令其搬遷;搬遷確有困難的,可以限期讓其找房或騰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義承租的房屋,租賃期內,該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允許。

(二)特殊情形收回房屋——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租

如房主住房困難,而房客又有條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協商解除租賃合同,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房租的。

若你有空閒的房屋需要出租出去的話,則就必須要了解上述的一些內容,包括出租方出租房是否需要納税,在什麼情況下出租方有權收回房屋。這些都是與自身利益相關的,都要引起足夠的重視。要是你在出租房屋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