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費拖欠糾紛證據有哪些?
一、小區物業費拖欠糾紛證據有哪些?
需要的材料包括業主的居住信息,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時間和數額,物業公司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以及其他的證據材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據解釋的規定,物業公司有權請求業主繳納物業費。但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物業公司承擔書面催交的舉證責任。
二、不交物業費的後果
物業費如果很多人長時間不交的話,物業會對沒有繳費業主進行起訴,起訴的結果就是補齊物業費。
一般情況下,即使是物業本身沒有做到位,為了保護物業,免得其他小區效仿,法律也會傾向於物業這邊的。至於物業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議你用相機、手機等留下時間、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按照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的合同義務,沒有足夠的抗辯理由而不交物業費是一種違約行為。
三、業主可拒交物業費的幾種情況
1、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2、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
3、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説明服務質量不到位。出現服務質量與收費價格不符的問題,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直接與物業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改聘其他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
作為業主,我們要按時繳納物業費,否則可能面臨被起訴的情況。但如果物業公司的收費存在問題,或者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約定的標準,那麼業主是可以拒絕交納物業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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