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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解除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是什麼?

一、出租房解除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是什麼?

出租房解除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是什麼?

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約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585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賠償違約金。

二、租房合同違約怎麼起訴?

租房合同違約起訴流程為:

1、因合同違約提起的訴訟,可以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管轄法院,也可以到所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

2、起訴方需要事先準備起訴狀,起訴狀中應當寫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如真實姓名、身份證、住址、聯繫方式等,準備能夠證明違約方違約的各種事實證據材料。相關材料蒐集完後,即可到管轄地法院立案。

3、立案後,法院通過調解、庭審、調查等程序,判決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提出上訴。二審程序流程基本與一審一致。

履行租房合同義務時違約,雙方協商無效,導致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先去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交起訴狀,説明起訴的原因,並提供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提交證據,證明違約方存在違約情況,等候法院的立案處理,如法院同意立案,會通過調解,庭審,調查等程序判決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