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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是否可以要求減免租金?

一、疫情防控期間是否可以要求減免租金?

疫情防控期間是否可以要求減免租金?

受疫情的防控的影響,造成很多經營者無法進行經營,很多地方政府鼓勵出租人減免承租人租金,所以承租人要求減免租金是合法的。租客可以要求減免因行政命令或管控措施導致的延遲復工期間的租金。如果租客因被隔離或受到出行管制,致使其無法使用房屋,也有權要求房東依照公平原則減免其在隔離期間的房屋租金。如果疫情只是對合同履行造成一定影響,雙方不能輕易解除合同。特別是對租期較長的合同,疫情造成的障礙是暫時性的,在租金減免以及租期延長的情況下,不會導致整個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此時租客沒有解除權。

因疫情影響導致合同暫時不能履行時,受影響一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應證據材料。雙方溝通過程中,應保留往來函件、郵件、聊天記錄等,必要時可通過公證的方式予以固定。

二、因為房屋租賃發生糾紛怎麼解決?

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在房屋賠償糾紛中的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選民事訴訟解決,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疫情發生給很多人的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對於租客來説,如果因為隔離或者其它防控措施導致沒有實際居住的,可以要求房東適當減免租金,這種請求是合理的,雙方應當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確定減免租金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