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減免房租是全免嗎?
一、疫情期間減免房租是全免嗎?
疫情期間減免房租不一定是全免,在疫情期間減免租金的,並不是國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依據當地具體情況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勵出租人減免經營者的租金。而這樣的政策針對的多是企業,若是個人想要減免租金,可以從租房合同入手,根據合同規定,看是否滿足合同中規定可減免租金的條件,可以的話,也是可以主張減免租金的。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對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對在疫情期間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
二、疫情期間無法支付房租,承租人是否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長期的租賃合同,疫情只是使得租賃合同暫時不能履行,不屬於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故不可以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屬於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但是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同時應考慮如下因素:
(1)未履行合同一方不存在惡意違約;
(2)未履行合同一方繼續履行合同,對其顯失公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租金減免政策可能對於大家來説都非常的關注,而之所以現在出台租金減免政策,主要還是受到疫情影響,很多的企業面臨着一些困難,在此種狀況之下,各個地方都紛紛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説四川省廣東省都對於困難的中小企業出台免除資金。
-
父母買公租房是不是可以繼承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公租房不是遺產,不能繼承。1、父母去世後,公租房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與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賃期內繼續承租。2、對於公租房,承租人享有的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因此對於法定繼承人而言,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公租房的使用權,當時沒有所有權。法...
-
無限期的租房合同交錢可以提存公證嗎?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無限期的,不可以辦理提存公證。租房合同最長期限為二十年。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無限期租房合同不合...
-
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要咋樣判
律師解答:一般不能。律師解析:租房定金合同的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但是如下情形除外:1、雙方雖然約定為定金,但該定金款項實際是作為預付款使用的;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3、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
-
辦理居住證需要些哪些東西
律師解析: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材料有:1、居住證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3、本人近期相片;4、居住處所證明、勞動合同或就讀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