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店面需要注意什麼?
一、租賃店面需要注意什麼
1、雙方好約定好租金。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
2、還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麼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
3、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後,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後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4、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
5、“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二、不能租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這類房屋,在法律上權利存在瑕疵,如果發生糾紛,權益都不到保障。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如果沒有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出租人是沒有處分權的,租這樣的房屋,本身就是對共有人合法權益的侵害。
4、權屬有爭議的。房屋的產權處於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5、屬於違法建築的。違法建築是指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後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門面房也就是我們説的商鋪,這類是屬於商業用房,很多人購買或者租賃,其實都是為了投資,讓錢生錢 。而在從他人手裏租賃門面房的時候,也不得不小心注意,這樣做也是為了避免日後自身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損害,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其實也能減少糾紛的發生。
-
一房數租違法嗎?
現在在外地工作,離開家幾千公里,那麼租房子無疑是遠漂的最常見的選擇。但是,由於一些房主將房子交給中間人(中介),非正式代理人沒有尋求正確的利益,一般他們會按照價高所得跟多個租客進行簽約活動。事實上,在租房時,只要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那麼意味着雙方就合同達成一致...
-
房子租賃怎麼防止承租方轉租
律師解答:要經出租人同意。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子的,要經出租人同意。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轉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載明房子不是轉租,並且約定轉租的違約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
-
申請公租房需要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申請公租房需要的條件包括: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
-
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維修費誰來承擔
律師解析:租的房子電器損壞,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維修費的承擔:一、租賃雙方簽有房屋租賃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條款確定責任人並承擔損失,也可由租賃雙方協商解決。二、進行房屋租賃時,雙方可在租賃合同上約定清楚,如租賃物的毀損、滅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過錯導致的,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