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出租應辦理房屋登記備案
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有些情況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時候也會出租辦公用房。雖然我國法律中規定的進行房屋租賃需要辦理登記備案,但這並不是針對所有的房屋租賃情況。那實踐中哪些房屋出租應辦理房屋登記備案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房屋出租應辦理房屋登記備案
(1)個人擁有的私房;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擁有的自管公房;
(3)集體所有制單位擁有的房屋;
(4)外資企業(合資、合作、獨資)擁有的房屋;
(5)涉外房產(國外人員、企業在廈擁有的房產);
(6)私營企業擁有的房屋;
(7)國內合資、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擁有的房屋;
(8)其他單位擁有的房屋(宗教、社會團體等);
(9)轉租的房屋(含視同轉租的房屋)。
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由於各地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方面的具體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舉一些常見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體當地需要哪些材料,以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為準。
1、房地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憑證複印件一份;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一份;
3、房屋租賃合同一份;
4、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複印件;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為其他組織的,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並提供單位的法人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5、委託他人代理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與代理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6、轉租的房屋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7、凡提供的資料為複印件的,需核對原件。
其他有效憑證是指房地產權屬證書以外的憑證,即:
(1)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許可證明;
(2)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3)違章建築被依法處理後保留建築物的憑證;
(4)商品房購房合同、發票;
(5)其他能證明房屋權屬的憑證。
在租賃了房屋之後,辦理相應的登記備案手續,其實對當事人而言也是有好處的,要是日後不幸產生了糾紛的話,此時有備案與沒有備案的處理結果就會是兩種情況。至於哪些房屋租賃應當辦理房屋登記備案,這方面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房子拍賣後還能住多久?
律師解析:對於房產原業主而言,不能繼續住,因為房產已拍賣成功,就是拍賣買受人的財產,繼續居住屬於非法佔用他人財產。對於房產承租人而言,要看所簽訂的房產租賃合同有沒有得到執行拍賣的法院認可:如已認可的,可繼續執行租賃合同沒認可的,不能繼續執行。如果繼續使用對該...
-
單間租房合同應該怎麼填寫
律師解析:1、需要填寫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合租房的性質、用途;3、單租房間的位置、面積;4、合租期限;5、裝修轉租的約定;6、合租期間的租金數額與交租方式;7、房屋維修責任與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
-
什麼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律師解析:下列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主體不適格;(二)租賃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三)租賃的房屋屬於違法違章建築;(四)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五)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
民法典租賃合同的租金逾期應該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如果承租人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租金的;認定為租金逾期支付。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