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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賣房需要什麼手續

公民賣房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有關房產的限購政策已經出來了,很多擁有多套房產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餘的房子賣出去,那麼賣房子的流程是怎樣的大家也應該瞭解一下,而且賣房需要哪些手續都要搞清楚才行,省的到時候出錯。

根據我國各地的《房屋產權登記制度規章》的要求,各地的手續流程稍有不同,但是大致需要以下的手續:

第一步,經過各種途徑找到買家之後,一定要簽訂條款清晰的房屋買賣合同,讓買家和賣家的交易擁有合法性依據。在之後夫妻雙方就需要準備一些證件和手續了,一般包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還有户口本,還有就是和房產產權有關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了,最後需要到當地的房產交易所中進行房產登記。

公民賣房需要什麼手續 第2張

第二步就是過户了,如果房子是夫妻兩個人共同所有的,那麼還需要有一張證明夫妻雙方都同意出售房屋的證明書,需要簽字或者蓋章,而且在交易的時候需要雙方同時在場才行。之後需要夫妻兩個人帶着身份證和户口本,還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的有關證明資料到房產交易所去等待處理過户,當然立契過户的時候需要買賣夫妻雙方都要在場才行。

第三步,房屋產權過户結束之後就是需要繳納房產的各項税費了,一般包括交易的手續費、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所有權登記費等等。

公民賣房需要什麼手續 第3張

為了避免賣房之後不必要的糾紛,賣房的過程還是要小心謹慎一些才行。另外,買方在交付了購房款之後,建議最好進行一個登記備案,這樣可以避免出現賣方一房數賣,損害到自身利益的情況出現。不過買賣房屋的過程中,還需要實際辦理了過户手續,買方才能真正獲得所有權,這個時候千萬不能為了少交一些税費,而簽訂陰陽合同,這樣不僅僅是違法的,同時在產生爭議的時候,當事人往往還不能保護自身利益。

標籤:賣房 手續 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