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小產權房能買賣嗎
小產權房是我國普遍存在的一類房產,並不僅僅只是北京地區才有的。然而,實踐中由於各個地區對小產權房的政策不同,因此可能導致有的地方小產權房能夠買賣,而有的地區則不能買賣。那麼在北京北京小產權房能買賣嗎?本站為您具體解答。
一、在北京小產權房能買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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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的法律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税證等合法手續。既然不能辦這些手續,產權不完整,就可能會引發後續的一系列糾紛和問題,比如無法辦理繼承、無法對抗國家的徵地和拆遷、無法辦理抵押等。
當然,這並不是説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説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這些房屋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這是法律允許的。但這種情況並嚴格意義上來説,這種情況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產權房。
二、小產權房分類
第一類小產權房:佔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築。
第二類小產權房: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並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第三類小產權房: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之後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軍產房"。
三、北京小產權房政策
國土資源部網站發佈了"北京市國土局和住建委向國土部和住建部報送小產權房查處情況"。其中,北京提出建議,對小產權房進行分類處理,6種情形的小產權房要依法拆除。對"已建未售"的部分符合相關政策條件,且質量合格的,建議可以補辦相關審批手續,或納入政府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對"已建已售"的小產權房,北京建議在處理時,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體操作方法。
北京建議中稱,對6類小產權房依法依規拆除,包括:經檢測鑑定,房屋質量達不到國家或北京市有關標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又不能採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土地利用現狀為耕地,總體規劃為一般農用地、基本農田的;佔用土地為一級水源保護區的;佔用公共道路、綠地、河道、高壓供電走廊、壓佔地下管線的;嚴重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規劃的;破壞或影響文物保護和風景名勝區的。此外,"其他依法應當拆除的情形"也應拆除。
北京市還建議,對"已建未售"的小產權房小區或房屋,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的,應"既處理人,又處理事",其中進行沒收處罰的,由政府組織具體落實程序,不得"明沒收,暗返還"。同時,對房屋進行質量與安全檢測,對質量合格並符合有關政策條件的,可補辦用地等審批手續,或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房源範圍。
此外,對於"已建已售"的小產權小區或房屋進行處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體操作辦法。
我們認為,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鄉產權房"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根本不能夠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當然現在北京對於小產權房的政策情況拆除處置的,而且如果進行買賣就是有違法的風險。
通過上文的分析可知,在北京小產權房還是可以進行買賣,但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小產權房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當然要是賣給城鎮居民的話,其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希望本站帶來的內容,能夠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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