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北京小產權房能買嗎

北京小產權房能買嗎

熱門城市:秦皇島律師   棗莊律師   資陽律師   南充律師   韶關律師   攀枝花律師   河北律師   駐馬店律師   蚌埠律師

隨着國家城鄉建設步伐的加快,各省的政府拆遷賠償房屋越來越多,我們叫做小產權房,北京也不例外,在實際房屋交易過程中,很多人在北京購買了小產權房,在法律規定上北京小產權房能買嗎,受不受法律保護,很多人會有疑慮,本站小編就這些問題整理了相關資料。

一、小產權房能買嗎

所謂的小產權房,有時也叫“鄉產權房”,指的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並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購買這些房子的人大多數是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第三人。

那麼,小產權房究竟能不能買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的法律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税證等合法手續。既然不能辦這些手續,產權不完整,就可能會引發後續的一系列糾紛和問題,比如無法辦理繼承、無法對抗國家的徵地和拆遷、無法辦理抵押等。當然,這並不是説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説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這些房屋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這是法律允許的。

二、購買了小產權房該怎麼辦

如果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因國家不會發放產權證,這將導致以後對購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後果。應該如何最大程度來維護小產權房購買者的合法權益呢?根據不同的情況,購房者可以採用的措施如下:1、如果已簽了合同但尚未取得產權證明,並且該房屋系在集體土地上建設,且購房者非當地居民,鑑於可能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退回已支付的購房款,這是最直接的方法。2、如果購買了當地居民的農民房或從他人手上購買了有產權證明的“紅證房”,房款已經支付且已經入住,但無法辦理過户的,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3、如果已經購買了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並取得了當地鄉政府頒發的產權證明或土地使用證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給有當地户口的居民。4、如果是在建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項目,在委託專業機構評估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之後,則應當按照現有的土地管理規範,完成土地徵用手續,並按照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定手續報批,採取可能的補救措施。

三、北京小產權房能買嗎

從上述內容來看,北京小產權房產不能買的,小產權房有法律風險和政策風險,一般情況下也是不合法的,所以我們要評估風隊,最好不要購買此類房產,以免帶來經濟糾紛。

四、小產權房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買小產權房會面臨法律風險。前面已經詳細論述了由於鄉產權房的特殊法律屬性,使得鄉產權房的流通轉讓存在很多的限制,因為鄉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並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鄉產權房是無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鄉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同時,由於購買鄉產權房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只能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據目前已有的案例來看如果購房人明知所購房屋是鄉產權房仍然購買的,由於己方有過錯,可能人民法院就不會支持其要求賠償損失的請求。而且即使開發商違約,由於合同無效,購買人的權利將無法得到保障。由於鄉產權房不受法律認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門備案,不在政府機構監管範圍內,因此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質量問題、公共設施維護問題,其救濟途徑就非常有限。

第二,政策風險,在購買的是在建鄉產權房,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能就會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那麼結果只能是購房人找開發商索要購房款,購房人就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另外,購房後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其很可能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第三,目前,鄉產權房屋的開發建設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加以約束,開發建設的監管同樣存在缺位。而鄉產權房屋的開發得不到銀行貸款支持,開發過程中其大量的開發資金沒有政府和銀行進行監管,主要依靠開發商自律進行開發建設,一旦開發單位的資金或其它環節出現問題,極有可能變成爛尾工程。第四,由於所購鄉產權房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沒有得到國家房地產主管部門的批准,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後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户。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響。

“小產權”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因此,對“小產權”的涵義並沒有一個規範的解釋。目前,對“小產權”的解釋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解釋。第一種解釋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相對講,發展商的大,購房人的小。第二種解釋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第三種解釋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小產權房”以其低廉的價格迅速在全國各大城市蔓延開來,並已在房屋市場上佔據了不小的份額,它的合法性及其所引發的一系列的問題也接踵而至。

前不久北京市建委發出“關於購房有關問題的風險提示”,提醒購房者不要購買無產權的或房屋權屬有爭議糾紛的房屋,並稱“針對當前房地產交易市場中影響交易安全,損害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問題,市建委鄭重提示廣大消費者,不要購買無產權的或房屋權屬有爭議糾紛的房屋,如宣傳為‘使用權’、‘鄉產權’、‘小產權’的房屋都不要購買,此類房屋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户手續。”

以上就是關於北京小產權房能買嗎的相關資料,從北京市建委發出的購房風險提示可以明確知道北京小產權房不能買的,當然並不僅限於北京,全國各地的小產權都損害交易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我們要合理評估小產權房的風險。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通律師。

標籤:產權 房能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