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令下購房有哪些要注意的
為抑制不斷上漲的房價,各地政府都在想法設法的限制房價,而往往都是通過限購的方式來控制房價。限購不代表不能購買,只是説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之後才能購買房產,那當事人在限購令下購房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限購令下購房有哪些要注意的
自去年“國十條”頒佈以來,中央和地方政策頻頻出台各項房地產調控政策 國家限貸,限購,禁購等房產調控直接影響,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不屬於民法上“不能預欠、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形,因此,政策不屬於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但可歸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運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3條款的“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據此,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的,可以得到法律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因限購、禁購無法履行的合同該怎麼處理?
調控政策出台前訂立的合同確因限購、禁購政策無法履行的,當事人雙方均可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出賣人請求買受人繼續履行合同,運用定金罰則或者承擔違約責任的,不予支付,但同立訂合同而實際發生的管理費用,可酌情考慮。
2、可否以限貸為由請求解除合同?
未明確是以轉款方式付款的買受人以限貸政策影響為由,請求解除原訂合同的,一般不予支付。
明確以按揭貸款支付的,由買受人舉證證明現不用同首付款比例提交、不能辦理按揭貸款等導致其無法履約,並以此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予以支付。
3、二手房同新政衝突而解除是否還要承擔中介費?
二手房買賣合同因新政影響解除後,中介方面可以請求買賣雙方當事人支付其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合理的報酬。但對未予明碼標價、虛假誤導、炒賣房號等以及其他違反《房地產經營處理辦法》等規定的收費,是得不到法律上的支付。
最後,還要提醒買房人如果以他人名義規避新政限購、禁購的很可能導致合同無效。
二、發生房屋買賣糾紛怎麼辦
1、求助於消費者協會商品房購銷產生爭議,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商相比處於弱勢,購房者可將商品房購銷糾紛投訴於當地消費者協會,求助消費者協會對相關商品房購銷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
2、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質量、延期交付、物業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並申請調解、處理。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法律規定應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之外的糾紛,如購房合同的履行等問題,購房者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通過法院司法途徑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小貼士:購房者在選擇解決房地產爭議的途徑時,應立足於解決問題,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關係,而不要引起訟爭。
但也不會説就完全限制不能購買房產。通常只有達到了規定的條件之後,才允許當事人購房。而有的人為了購房,不惜借用他人名義,公然違背相關政策,需要注意這樣的情況下購房的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很大,當然,小編也建議不要採用此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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