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賣第二套房政策規定是什麼?
一、北京賣第二套房政策規定是什麼?
北京賣第二套房政策規定是:
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税。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2、個人所得税(税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賣方繳納)徵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税。在這裏有兩個條件:家庭唯一住宅、購買時間超過5年。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税;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税。如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麼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税。新出台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
二、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範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説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户口沒有在一起
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户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第二套房的認定出售的個體情況,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第二套房的認定情況而定,如果是屬於第二套房的,就是需要按照上述規定的政策和依據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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