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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過户手續

二手房房產過户手續
出售房屋的賣家需要攜帶身份證以及複印件、户口簿、結婚證(已婚情況下)、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房屋買賣合同
購買房屋的買家需要攜帶身份證件以及複印件、户口簿,當事人需要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親自簽字。
證件及資料帶齊以後要到公證部門對房屋買賣合同進行公證,然後到房產交易登記辦理過户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併、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二手房屋過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