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土地款抵扣增值税

土地出讓金不是抵扣增值税,按照國税總局2016第18號公告,應該是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餘額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按照上述公式計算銷售額,自然扣除了增值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税暫行條例》
第六條規定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税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款抵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