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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怎麼處罰

一、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怎麼處罰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怎麼處罰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於“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準。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準。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制度。

商品房預售條件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辦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買房人怎麼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核准的內容預售商品房。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預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買房人除審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是否載明這些內容以外,還要注意查看該證的真偽,以防不法開發商偽造、塗改、租借、轉讓、冒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按照《轉讓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發佈商品房預售廣告,應當在廣告中明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名稱、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時要明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所以買房人在看商品房預售廣告時,除了看價格、位置、户型這些你所關心的內容以外,不要忘了看一看上面是否標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編號。

開發商在售賣期房的時候,根據規定必須要先辦理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就是要先取得預售資格,之後才能出售期房。而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賣房,此時需要結合違法情節和造成的後果,對開發商給予一定的處罰。自然情節和後果不同,那麼給予的處罰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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