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款

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款

其實不管購房者是否已經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現了法定的情形之後,那都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款、退房的。不過很多購房者至今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在哪些情況下,才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款、退房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款

買房人如果發現房有質量等方面的問題可以把房子退掉,討回房款並索賠相應的損失。而買房人退房的十種情況分別是:

1、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

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2、延遲交房。

此現象比較嚴重,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於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範,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無法得到貸款

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樣,如果因開發商的原因購房人無法辦理商業按揭貸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規定退房。

6、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

誤差超過3%。今年3月15日啟用的新版合同規定,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這突破了以前按建築面積來測量的“慣例”。

7、房屋質量不合格。

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北京房地產市場較少發生。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據悉,到目前為止,北京法院還沒有由於房屋質量不合格而判決退房的案例。

8、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這是今年3月15日啟用的新版合同規定的,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並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沒有告知購房人房產已經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10、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購房者若想要開發商退款、退房的話,則最好是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進行,以免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而要是購房者違約要求開發商退款、退房的話,那此時就要對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標籤:開發商 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