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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與回遷房區別

商品房與回遷房的區別:回遷房和概念源於拆遷,這是我國特殊的拆遷政策的產物。
拆遷安置過程中,如果採取貨幣補償的方式,拆遷户用補償款購買商品房與普通人購買商品房沒有任何區別,都是花錢買房,購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如果採取的是回遷的方式補償,因為拆遷房不是商品房,不能當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間存在一些區別:
1、在房價款方面,商品房與拆遷房有區別,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銀行做抵押進行貸款。而回遷房享受國家政策的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且有小產權之説,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權能。拆遷人以回遷房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核定價格,並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遷房買賣雙方的關係不同,商品房的購買基礎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的價款在合同中進行約定。而拆遷安置房屋的購買基礎是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在協議中進行約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
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商品房與回遷房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