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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能申請多少次,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麼

法律援助能申請多少次?

法律援助能申請多少次,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麼

一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刑事訴訟指定辯護:

(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2)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4)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5)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對於大部分人來説可能並不會接觸到法律援助政策,但如果可能會涉及到法律援助政策的話,我們對此一定要有足夠的瞭解,在滿足法律援助政策的條件下進行申請,否則也是在做無用功浪費時間。相信瞭解法律援助政策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