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申請法律援助後要交法律援助訴訟費嗎?

按實際情況,法律援助只是免費提供援助律師,對於訴訟費依然要支付的,但是如果存在相關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

申請法律援助後要交法律援助訴訟費嗎?

相關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四十四條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

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於自然人。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免交訴訟費用:

(一)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四)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減交訴訟費用:

(一)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

(二)屬於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的;

(三)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

(四)確實需要減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減交訴訟費用的,減交比例不得低於30%。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緩交訴訟費用:

(一)追索社會保險金、經濟補償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三)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法律援助的;

(四)確實需要緩交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不需要繳納律師費用這一點大家都是非常清楚的,那麼申請法律援助後要交法律援助訴訟費嗎對於這個問題很多人是不瞭解的,其實申請法律援助之後,雖然國家規定是不需要再繳納律師費了,但是對於訴訟費用的問題還是需要當事人進行繳納的,畢竟訴訟費用並沒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