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小區內的違建拆除程序是什麼

法律2.49W
小區內的違建拆除程序是什麼
小區內的違建拆除程序是什麼
1、立案。立案就是執法部門發現或接到投訴、舉報等事實或者材料後,認為有違法事實發生或存在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時,決定把它作為行政案件進行查處的一種活動。
2、調查程序。在調查中,應當注意的是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個人,且調查人員在執法時需要主動出示證件
3、決定程序。首先是告知事實理由,並聽取陳述、申辯。執法人員在作出處罰決定前,一般會書面告知被處罰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如果執法人員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其次是聽證,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在作出決定前聽取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與法律依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舉證、質證和申辯及意見的程序。
4、送達程序。執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並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