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簽過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2.03W
簽過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目前,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終止勞動合同而不續簽,存在爭議,各地的司法實踐也不一致。


連續二次續簽固定合同,公司不續簽的話,員工有權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不籤的,可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要求賠償金。賠償金為2倍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工作時間每滿一年支付本人一個月工資。現有法律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不同意,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