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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工傷鑑定複議

法律2.5W
如何申請工傷鑑定複議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如何申請工傷鑑定複議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如何申請工傷鑑定複議
1、申請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2、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複議的,應當在行政複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
(三)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四)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五)申請行政複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