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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滿一年擅自離職

法律2.19W
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滿一年擅自離職
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私自離職是否合法

不合法,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要離職,也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履行離職程序,辦理好離職手續,進行交接,並保留相關證據,那樣才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自動離職,反而讓自己比較被動。


如果依法提出離職,單位不予辦理離職的,當事人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和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是當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通常解除勞動合同,有幾種條件: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情形的,可以直接離職。


離職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同時可以以未簽訂勞動合同提出雙倍工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