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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滿期未籤未離職

法律2.71W
勞動合同滿期未籤未離職
員工未籤勞動合同離職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