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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公司拖欠工資怎辦

法律2.07W
離職公司拖欠工資怎辦
工傷鑑定工傷鑑定
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之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要求工傷賠償

工傷認定是有時效性的,公司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工傷並認定,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過一個月個人在一年之內申請工傷並認定,醫療費由單位承擔;超過一年沒有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將不再受理,也不會有工傷鑑定,更不會有賠償金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在實際操作中越早鑑定對被鑑定人越有利,工傷後時間越長勞動能力恢復越好,傷殘鑑定等級會越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章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經驗,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法規為準)

市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原件一份

工傷認定書原件一份

被鑑定人一寸彩照6張

醫療終結出院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身份證複印件

其他勞動部門特別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