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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第一天被辭退有沒有補償,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1.06W
試用期第一天被辭退有沒有補償,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試用期第一天被辭退有沒有補償,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試用期第一天被辭退是否有補償,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具體情形如下:
1、如單位出具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的,不能要求賠償,但是可以要求支付一天的工資。
2、如果是單位無故辭退試用期勞動者的,可以要求補償,並要求單位支付一天的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