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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協商一致解除

法律1.71W
代通知金協商一致解除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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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一致支付代通知金嗎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