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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幾天不上班是可以自動離職的的

法律1.49W
超過幾天不上班是可以自動離職的的
超過幾天不上班是可以自動離職的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沒有自動離職的相關規定,但是,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民主程序,依法制定規章制度,規定曠工,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經催告不復工,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