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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免責的事由是怎樣的

法律3.31W
醫療事故免責的事由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免責的事由是怎樣的
1、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2、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3、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4、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醫療事故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後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後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