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建築物的關係具體是怎樣的

法律2.34W
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建築物的關係具體是怎樣的
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建築物的關係具體是怎樣的
1、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建築物的關係是隨之轉讓。我國實施地隨房走、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權同時登記原則。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隨之轉讓,並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
2、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第二十四條,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着物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