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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好幾年的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法律1.71W
工作好幾年的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工作好幾年的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作好幾年的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3、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但在申請仲裁時你應當提供基本證據證明自己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如工牌、上班打卡記錄、二位以上的同事證明、你代表公司對外是否簽訂過合同等;你的工資及補助標準屬於公司掌握管理的,應由公司提供,否則,由公司承擔不利後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張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