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怎麼辦

法律2.57W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怎麼辦
1、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